独居女子死亡 上海虹口区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 – 新京报

新京报12月24日,上海虹口区民政局发布公告称:“自然人名叫江婷,身份证号:31010919790407****,女,1979年4月7日出生,2025年12月14日去世,原住所为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621弄87号1室。”在裁决中没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25)沪0109字第922号判决认定,惠庭女士的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她去世,且她生前未留下遗嘱或继承扶养合同。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虹口区民政局为江婷资产管理人。上海虹口区民政局目前公告如下: 1.无论是否有与惠庭先生有遗产或支持关系的人、依赖惠庭先生支持的人或大力支持惠庭先生的人,请准备以下文件:(1) 列出该人的人的身份证; (1) 自称是惠庭先生的人的身份证;以及 (1) 支持惠庭先生的人。 (2) 认定利害关系人与惠庭之间的关系为受抚养人、受抚养人或遗产受抚养人。 2、江婷有债权人或债务人的,(1)准备债权人、债务人的法人身份证明或证明等文件; (二)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材料。 3、江婷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人反对上海虹口区民政局作为江婷财产管理人的,请准备一份文件,载明以下内容: (一)反对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证明; (二)异议理由及证明材料。本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情况下,请将文件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请在提交截止日期内致电负责人确认收货。逾期未申报的,将产生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联系方式:(021)25015443,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518号大厦2楼4楼。这是公告。据媒体报道,46岁的上海虹口区居民姜某于今年10月突发脑溢血。她的父母早逝,她未婚也没有孩子。他没有近亲。江先生处于昏迷状态,孤身一人,无法用自己的积蓄支付医药费,他的远房表弟吴先生同意提前支付他的医药费。我给他起了名字。经过两个月的治疗,江某的病情暂时好转,但转入医院后,病情却出人意料地恶化,于12月14日不幸去世。失去亲人后,蒋的遗产将由民政局依法接收。此事件发生后,自愿监护、遗嘱等问题开始引起社会关注。详细>>> 编辑刘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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