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鲜全罗南道科科多岛11月9日的巴科中国火山口。新华社摄 近日,辽宁省发生多起渔船倾覆事故。特别值得关注的是11月10日发生的事件,当时一艘渔船在韩国全罗北道群山市附近海域倾覆。一艘路过的货轮救起两人,其余九人仍下落不明。据《辽宁日报》报道,营口市八鱼圈区海事渔业局局长、党委书记徐穆在渔船翻船事故发生后不仅没有组织救援行动,而且其官员齐木默与船主勾结,要求他们“不要报警求助”,掩盖真相。真相是,被试图隐瞒的是,事故渔船的船东兼船长郑先生Bok先生为了确保渔船在应检、检查时符合航行规定,故意利用他人海员资格应诉安全检查,但该海员并未登船履行职责。郑博克安排两名未按规定报到且无有效船员证的男子代其出海。因此,该渔船不符合规定,不具备合法航行权。几乎所有安全事件的背后都是这种侥幸心理。该渔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在作业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最终发生翻船事故。根据《渔船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部门d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报告渔船水上安全事件。渔船水上安全事件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隐瞒。作为渔政和渔港管理监督机构的负责人,徐先生在接到事故消息后,没有立即报告事故,也没有启动紧急救援。相反,他命令他的雇员徐先生与船东勾结,“不要报警求助”,故意破坏这份报告。人就像惊涛骇浪中的浮萍,只有生死相搏才能创造奇迹。隐藏报告就等于无视人命,无视人命。据此,徐某、迟某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并负有以下责任:r 他们自己。一系列非法捕捞作业不仅暴露了自身法律意识的缺失,也暴露了当地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法律漏洞和失范。载有“危险”货物、畅通无阻地出海航行的渔船,让人们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监管机构对此不履行职责、不当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故发生后,涉事官员无视公共安全,无视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控制事态”。这引发人们质疑,围绕福利支付和领取的腐败行为是否是事故的幕后黑手。基层是监督和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 “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执法人员钓鱼执法现象十分普遍。报告称,“从一包香烟或一包海鲜开始,港口和渔业管理局就违反法规和法律的行为从渔港管理者和船东那里收取‘利润丰厚的佣金’。”“企业管理世界存在着“efecto cucaracha”。如果你在厨房里发现蟑螂。你所在的地方可能有很多蟑螂。针对“焦灼渔船作业顺利”,辽宁省沿海六市同步开展“大搜查”“大排查”船舶、港口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港口、一艘船、一个人”。截至11月24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起,立案留置30人,拘留31人。公安机关共侦破重大事故、重大刑事案件45起d 非法买卖渔船证件,对10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处行政案件51起,处罚64人。经过严厉的政策和震慑,已有52人向巡视纪检部门投案自首,说明相关问题。上述结果虽然可以说是充满“陷阱”,但也令人心碎。一些地区的基层腐败往往与基层治理失灵“二合一”。如果一个不合格的人出海,一个无能的人掌舵,那艘渔船迟早会出事。信息化、智能化时代需要更加科学、智能化的渔船和港口监控系统。即使有人有“腐败”的想法,也不敢这么做。要让渔民安全出海作业,首先要了解政策基层生态。辽宁省以渔船倾覆事件为契机,统一赔偿,全面开展反腐败斗争,恰逢其时。撰稿/编辑:袁森(媒体人)/校对:徐秋英/付春明